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彭镇华丈寺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业主为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西彭镇华丈寺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进行邀请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
2.2 项目规模: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300吨/日。
2.3 招标范围:委托运行设计日处理量为300吨的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污水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已有生产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等费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消毒、碳源投加、微生物菌种投加;对本次一体化项目进行整改,增加排泥设施等;对一体化设备进行大修,刷漆,补漏等工作;对一体化MBR膜进行加药清洗、维护、保养等;每个月清掏一次化粪池和调节池;运行单位具有自己的水质检测仪器,每周对水质COD、氨氮、总氮、总磷进行检测,并形成记录交由甲方;每天派人执守现场,每天填写一体化相关设备相关运行记录表,并定期交由甲方;配合甲方的迎检工作。以及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其它事项。
2.4投标报价:本次招标设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3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及各项分项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得高于下表中招标人给出的相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各费用项目综合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必须与合价相等,各费用项目合计必须与投标总价相等,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西彭镇华丈寺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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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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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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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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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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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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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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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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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运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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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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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常驻操作工,含社保,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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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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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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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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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现场主管,含社保,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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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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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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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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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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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水质异常时酸碱调节、消毒剂、营养源(氮肥、磷肥、铁盐、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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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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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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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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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保、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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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现场设备的日常维保、设备环境卫生(主要为潜水泵、罗茨风机、加药泵),并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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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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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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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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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检测费、药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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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日常水质数据检测,并做好记录【COD(每周一次),氨氮(每周一次)总氮(每周一次)PH(每天一次)值氧溶解(每天一次),流量(每天一次)等)、一年提供一次国家认可的监测机构按环保要求的水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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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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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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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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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粪池清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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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站每个月清掏化粪池和装运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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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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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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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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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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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围裙、防护眼镜、防护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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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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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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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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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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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费、车辆使用费及其他杂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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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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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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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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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站除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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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除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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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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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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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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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设备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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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改造安装法兰及刷漆,增加设备排空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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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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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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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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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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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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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及各分项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上表格中各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费用(包括污泥填埋费)、排污税、管理费用和人员工资、安全运营费、污水处理设施已有生产设备、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更换等费用,污水计量设备的监测、调试费用,第三方委托监测费,污水处理设施排污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中一切会产生的相关运营管理费用,此价格不受市场价格的变化和其它因素影响而变化。
2.5 运营管理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境污染治理或环境治理及技术服务
、化粪池清掏)。
3.2投标人须具有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重庆市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生活污水处理三级资质及工业废水处理三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重庆市粪便污水处理协会颁发的城市粪便污水处理经营服务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及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收到邀请比选书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 7 月 16 日起,在重庆市西彭工业园官方网站(http:// www.cqxpgyy.com)上“公示公告→招标信息”中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7月20 日 9 时 30分至2021年7月 20 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决算技术部(215室)。
5.2递交报价书的同时需提供以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0.7万元至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如无法提供保函,需以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的0.7万元投标保证金至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必须由投标人的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以上投标保证金递交保函或银行转账时均需注明“华丈寺污水设施运营管理服务投标保证金”,否则当场退还投标文件。确定服务单位后,未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7日内全部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均不计息(收款单位: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西彭支行;账号3100082209022106040)
5.3开标时间:2021年7月20 日 10 时 00 分,评标地点:西彭园区201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收到邀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6. 服务费用的结算及付款办法
6.1一年污水处理运营服务总价为 万元(含税包干价)。
6.2本污水处理运营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费用(包括污泥填埋费)、排污税、管理费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安全运营费、污水处理设施已有生产设备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更换等费用,污水计量设备的监测、调试费用,第三方委托监测费,污水处理设施排污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中一切会产生的相关运营管理费用,此价格不受市场价格的变化和其它因素影响而变化。
6.3付款方式:实行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结算费用=含税包干总价/4季度。甲方在每季度末的第5个工作日内对乙方过程记录资料及现场抽检审核达到合格后,乙方在审核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乙方收到甲方同意予以支付回复后才可开具等额、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到甲方,甲方收到付款通知书后,经甲方审核并完善内部支付审批流程后向乙方支付运营管理服务费用。如果甲方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暂停运行管理。
7、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中标人应按中标总金额的10%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帐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出,且银行转帐、银行保函均需注明“华丈寺污水设施运营管理服务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15日内退还,均不计息。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金额、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不与其签订服务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收款单位: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西彭支行;账号3100082209022106040)
8、 低价风险担保
中标人的中标总价若低于招标服务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的百分之八十五(含)时,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中标人需通过银行转账或保函提供资金担保,金额为(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85%-中标总价)*3,但不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的85%,该担保费用在服务期满后15日内退还,不计息。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66号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23-658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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