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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大楼一楼办公室改扩建工程邀请比选公告
重庆九龙现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cqjlcyjt.com         2021年6月11日

一、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 办公大楼一楼办公室改扩建工程招标人为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名称:办公大楼一楼办公室改扩建工程

(二)工程地址:九龙坡区西彭镇

(三)招标范围:项目拟扩建5间房间,采用砖砌结构,室内、外抹灰刷乳胶漆或涂料,地面铺装、安装塑钢窗、防盗门、空调、灯具照明等,改造建筑面积约160平方米

(四)投标报价:

  4.1 本项目采用工程费用固定费率报价,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身实力、市场行情填报改扩建工程费固定费率、暂定改扩建工程工程费总报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改扩建工程工程费固定费率不予调整。改扩建工程工程费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建筑设备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4.2 暂定改扩建工程工程费总报价=改扩建工程工程费最高限价 18万元×投标改扩建工程工程费固定费率。本项目暂定投标总报价必须低于18万元,工程费固定费率报价必须低于100%,暂定投标总报价必须等于工程费固定费率报价与18万元的乘积,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注:暂定总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工程费固定费率报价按百分比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例:报价95.00%为有效标,报价95%为无效标

 4.3 改扩建工程工程费计价原则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 号)等相关配套定额及文件为依据。

3)人工单价的确定原则:本工程人工单价按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且配套2018定额使用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施工合同签订当季公布的人工价格执行。

4)材料和设备(不包括专业设备材料)

a.按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且配套 2018 定额使用的《重 庆工程造价信息》施工合同签订当期发布的信息价执行。   

b.《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无相应指导价的材料和设备价格确定方法:详见专项合同对应条款 。

c.材料调差调整范围和计算方法:详见专项合同对应条款 。

d.材料和设备的其他约定: 详见专项合同对应条款。

5)安全文明施工费:

a.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 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 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b.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CQJJGZ-201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19-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 

(五)计划工期: 6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标结束时间为准),质保期 2 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投标人须知。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收到邀请比选书的投标者,请于 2021 6  11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西彭工业园官方网站(http:// www.cqxpgyy.com)上“公示公告→招标信息”中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 6  16 09 30 2021 6  16 10 00 分,地点为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决算技术部(214室)

(二)开标时间:2021 6 16  10 00 分,地点:西彭园区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收到邀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六、付款办法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

(二)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提交合格、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并提交实际完成结算金额明细表,承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走完内部请款流程后,支付至实际完成金额的70%,但实际完成金额超过投标总报价,支付到投标总报价的70%

(三)本项目经发包人内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内审金额为准。若本项目需经发包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时,需发包人内审完成并送至发包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金额为准)。

(四)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承包人在质保期内须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维修,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或在质保期满前已完成问题整改且整改合格后15日内无息退还。

(五)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每笔进度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等额、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暂缓付款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需正常履行本合同。 

七、履约担保

中标公示结束后三日内承包人应按中标总金额的10%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帐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出,且银行转帐、银行保函均需注明办公大楼一楼办公室改扩建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退还,均不计息。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金额、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不予其签订施工合同,。(收款单位: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西彭支行;账号3100082209022106040

八、低价风险担保

中标人的中标总价若低于招标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的百分之八十五(含)时,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中标人需采用银行转账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提供资金担保,金额为(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85%-中标总价)*3,该担保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退还,不计息。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66

联系人:兰老师

电  话:023-65801996

办公大楼一楼办公室改扩建工程邀请比选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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